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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9-100004
- 處分日期
- 2020/10/21
- 違規日期
- 2020/06/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本市新市區「臺南都會區本外環道路第三期新建工程(管制編號:D107RL4003)」,經本局於109年6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從事營建工程,車輛運行時,工地內粉狀物(如砂土)未有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有稽查紀錄單(紀錄單編號:11172)(含照片)可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平通里國平路五九一巷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社內段661-3地號等35筆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