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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和皮革有限公司(第二廠)

文號
30-106-050013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7/05/31
違規日期
2017/03/2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16,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106年3月24日廢(污)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稽查採樣結果:化學需氧量(COD)840mg/L(標準2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1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北港鎮溝皂里溝皂八○之三五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北港鎮溝皂里溝皂80-35號
統一編號
1656719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