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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30005
- 處分日期
- 2019/03/11
- 違規日期
- 2017/10/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0月12日接獲峨眉鄉公所及峨眉分駐所通報至本縣峨眉鄉台3線86k路旁稽查,發現該處路旁圍籬外遭棄置廢樹枝、廢雜草、廢塑膠及生活垃圾等廢棄物,據貴公司人員表示上述廢棄物為當日下午進行公路局委託道路維護、修剪草木工作時所清除出來的廢棄物,後由貴公司員工暫放於該處,非棄置;惟廢棄物位置位於河川行水區域、地形陡峭人員難以前往清運,非暫放廢棄物合適位置,說詞顯不合理,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自行、共同或委託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十街三六巷二○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峨眉鄉台3線86K路旁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