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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豐畜牧場

文號
30-099-060016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0/06/30
違規日期
2010/05/2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50,000
處分種類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並於99年9月1日前,檢送封閉或拆除未經許可之排放口及相關設施之前、中、後照片,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之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099年09月01日。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第1項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3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田尾鄉海豐段七八九地號,海豐段七九四地號,海豐段七九五地號,海豐段七九六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田尾鄉海豐村和平巷102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