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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2-030007
- 處分日期
- 2023/03/06
- 違規日期
- 2023/01/09
- 違反法條
- 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有之本縣斗六市鎮西段1079地號土地,經本縣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12年1月9日前往稽查發現,該土地雜草叢生樹木茂盛影響環境衛生之情事,已違反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及第3款規定:若該土地有委託他人管理,請提供管理人基本資料(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地址等)及委託書,如未提供或逾期則視為放棄陳述意見之機會,本局將依同法第7條規定處臺端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锾,並限期於文到2週內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第4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7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一一六巷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鎮西段1079地號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