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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10032
- 處分日期
- 2023/01/30
- 違規日期
- 2022/05/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2年1月30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貴事業承攬峰裕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一般零售場所新建工程[合約金額:127,410,000元,工程面積:285.51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10)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龜01059號]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11年4月28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寧波西街八七號二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興華段702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