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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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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70006
- 處分日期
- 2018/07/06
- 違規日期
- 2017/04/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06年01月勾稽貴公司承攬「新竹縣新埔鎮公所休閒廊帶觀光整備工程-104-55) (管制編號:J57A1795)」,105年04月至11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情形,經查發現於105年08月至11月份,未依規定於期間內連線上網申報廢棄物產出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東海里東興路二段二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新埔鎮和平段一二五、九八之五、九八之三、九八之二、九八、二八、二七、二五、二五之二、二五之三、一○、一○之一、一○之二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