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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50003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違規日期
- 2025/02/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化工業,經本局114年2月27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將清洗廠區地面作業廢水納入T01-02及T01-03另T01-08至T01-17管線中有一個三通管線,以上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未依許可登載內容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本局於114年3月12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749),限期改善至114年4月15日,本局於114年4月15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德里中山路六四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德里中山路六四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