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碩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4-107-070004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8/07/12
- 違規日期
- 2018/06/22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毒性化學物質「丙烯醯胺」核可文件(證號:050-03-J0039),含量96至100%W/W,有效期間至110年10月18日,及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乙腈」核可文件(證號:105-03-J0038),含量95至100%W/W,有效期間至110年2月16日,運作行為:使用、貯存。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22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地址:桃園市龜山區山頂里興業街5號2樓之1)稽查,貴公司於107年5月16日使用「丙烯醯胺」98.5%W/W共計76.7664公克及107年5月3日使用「乙腈」共計3,148公克,且現場結餘量與運作紀錄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07年6月10日(假日順延至11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07年5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山頂里興業街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
- 統一編號
- 25021158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