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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10017
- 處分日期
- 2018/01/17
- 違規日期
- 2017/09/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05年4月勾稽貴公司(管制編號:J59A6795)104年08月至105年1月份網路申報資料,本局於106年9月8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非製造程序產生類別(製程代碼:000000)產出之廢木材(廢棄物代碼:D-0701),於104年9月、104年11月及104年12月申報產生量分別為(0.52、0.5及0.5公噸/月),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數量為0.4公噸/月,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產生量之10%,未辦理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和興村德興路二三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和興村德興路二三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