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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達牧場(張萬達)
- 文號
- 30-106-010016
- 處分日期
- 2017/02/06
- 違規日期
- 2016/12/0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05年12月08日接獲民眾陳情通報後派員至貴牧場辦理稽查稽查時(地號:仁武區仁營段1275地號),貴牧場負責人張○○拒絕讓本局稽查人員進入場區內檢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6條第3項(略以):「各級主管機關得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或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場所,為下列各項查證工作: 一、檢查污染物來源及廢(污)水處理、排放情形。二、索取有關資料。 三、採樣、流量測定及有關廢(污)水處理、排放情形之攝影。...對於前二項查證,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0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後庄巷一四七弄一五之一○號仁營段一二七五地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仁營段1275地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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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