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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80008
- 處分日期
- 2024/08/14
- 違規日期
- 2024/06/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4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6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核時製程未運作,現場M02廢棄物焚化程序,操作設備為碳化清潔焚化爐1台,製程流程略為:原料(劣質成品)->焚化(僅燃燒表面之PU絕緣層)->成品(金屬掛架),依貴公司所提原物料報表顯示有操作事實,屬環境部公告第8批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8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
處環境講習8小時。
限改日期:113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之規定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肚區新興里沙田路二段一○二巷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肚區新興里沙田路二段一○二巷三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