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9-120008
- 處分日期
- 2020/12/02
- 違規日期
- 2020/10/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22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0月16日05時38分許派員前往本市永康區正南三路查察,經查貴公司從事鋁鑄造作業,於熔煉製程投入物料時,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於周界外目視確認明顯可見粒狀污染物由廠房製程上方之排風扇散布於空氣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一項次十七及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正南一街五七巷九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正南一街57巷9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