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4-070007
- 處分日期
- 2025/07/03
- 違規日期
- 2025/05/2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6,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查貴公司領有本府113年12月3日府環水字第1130340756號函核備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在案,先予敘明。二、次查貴公司所屬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地號:桃園市桃園區三民段246、247、248、249、251、252、253、254、255、256地號等10筆土地;空污管編:H113H11060-1),經查係屬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之第一級營建工地,依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合先敘明;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5月21日派員至現場稽查,該新建工程施作中(工程進度為地下層開挖中),惟現場會同工地人員洪東興主任檢視營建工地未有依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核定內容設置沉沙池之情事,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所訂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規定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南路一段二五號一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段二四六、二四七、二四八、二四九、二五一、二五二、二五三、二五四、二五五、二五六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