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廚房食品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13-090006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4/09/04
- 違規日期
- 2024/05/1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5月15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貴公司係從事食品製造業(團膳),查獲貴公司清洗作業廢水經油水分離設施處理後排放,惟含清潔劑之泡沫廢水經由油水分離設施排放至道路側溝,並續流至大坑溪(南崁溪支流),造成水體水質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路三四五巷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路345巷3號
- 統一編號
- 27646159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