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廚房食品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13-090006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4/09/04
 - 違規日期
 - 2024/05/1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5月15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貴公司係從事食品製造業(團膳),查獲貴公司清洗作業廢水經油水分離設施處理後排放,惟含清潔劑之泡沫廢水經由油水分離設施排放至道路側溝,並續流至大坑溪(南崁溪支流),造成水體水質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路三四五巷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路345巷3號
 - 統一編號
 - 27646159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