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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隼工業社

文號
30-112-100003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3/10/12
違規日期
2020/10/0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本局查獲該工業社未取得貯留許可證,逕將製程產生廢水貯留於廢水處理設施中,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6000元整,(裁處新臺幣12萬6,000元罰鍰,經扣抵支付公庫2萬元緩起訴處分金,實際應繳納10萬6,000元罰鍰。) 並命全部停工(廢水產生製程)。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西湖里草堤路一○一巷一六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草堤路101巷16號
統一編號
3883707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