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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50020
- 處分日期
- 2025/05/20
- 違規日期
- 2025/04/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14年4月17日上午9時39分至貴公司廠區周界外巡查時,於廠房大門前(本市橋頭區通燕路10號)和廠房後方空地(本市橋頭區中峰段945地號)共兩處判定點,目視可見明顯黑色粒狀污染物從貴公司廠房直接逸散至空氣中(含周界外),嗣後進入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於鋁二級冶煉程序(M01)進行原料投放作業時,雖設有袋濾式集塵器惟因防制設備收集效率不佳,導致粒狀污染物經由廠房開放處逸散至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橋頭區中崎里通燕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橋頭區通燕路1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