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程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6-110011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7/11/03
- 違規日期
- 2017/04/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曳引車號:542-ZT)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該證明文件中現場核對人員簽章欄位填寫有誤,與稽查當日不符,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臨港路四段八九0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一路1段190巷口
- 統一編號
- 97545324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