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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0-020003
- 處分日期
- 2011/02/09
- 違規日期
- 2010/11/3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5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30000元整,並限期100年3月11日前,檢具將繞流口封閉之改善完成照片,報請本局查驗,並於100年5月27日前,檢送設置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水質自動監測設施及攝錄影監視系統完工之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及辦理排放許可證〈文件〉之變更,屆期仍未依規定辦理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裁罰並限期改善限改日期:100年03月11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西興里辭修路五八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辭修路582-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