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3-010006
- 處分日期
- 2024/01/03
- 違規日期
- 2023/08/3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8月31日派員至貴公司(太平廠)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太平廠)領有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2)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833-02號),現場查核時該製程運作中,於排放管道P030進行排放管道異味稽查檢測,其檢測結果管道異味測值為1740,不符合排放管道高度h≦18排放標準值1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光興路四六二巷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光隆里光興路四六二巷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