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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30056
- 處分日期
- 2022/03/28
- 違規日期
- 2022/01/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1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稽查時作業中,由貴公司人○○陪同,查貴公司領有廢塑膠R-0201再利用檢核,經篩選,粉碎,熱熔,冷卻,切粒等程序製成塑膠粒。勾稽貴公司之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情形,廢紙混合物(D-0699)(109/1~109/12)及廢塑膠混合物(D-0299)(109/6~109/12)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情形。本局再於111年1月17日派員複查,經查貴公司大門深鎖,惟由外向內觀望,廠內仍堆置有大量廢塑膠情形,勾稽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情形,顯未依規定完成申報,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五甲路三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五甲路三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