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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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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7-090002
- 處分日期
- 2018/09/18
- 違規日期
- 2018/06/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4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福興鄉番社村番花路2段240號1樓,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核領有本縣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彰府廢清字第0121-C01號),經查貴公司廢棄物清除專業技術人員未確認廢棄物遞送聯單及營運紀錄並簽章,且其營運紀錄並未依實際清除數量作成紀錄,並確認申報書面或網路資料,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19日現場稽查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4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8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福興鄉番社村番花路二段二四○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福興鄉番花路2段24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