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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30016
- 處分日期
- 2024/03/14
- 違規日期
- 2024/02/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108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54號),經本局於113年2月26日稽查結果,貴公司有與友智企業社、上揚企業社、升新實業有限公司、錢宏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等4間簽訂再利用事業廢棄物(飛灰)再利用及清除處理合約書及清除聯單紀錄,且有與上述4間事業機構購買事業廢棄物(煤灰)之情事,惟111年1月至12月期間未領有煤灰再利用機構資格,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社口里民權二街四五巷一九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社口里民權二街四五巷一九號三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