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08-020018
- 處分日期
- 2019/02/26
- 違規日期
- 2019/01/2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 罰鍰金額
- NT$10,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現場查核結果如下:(1)現場廢水處理設施各單元及管線皆無標示,依限於108年1月31日前完成改善。(2)廢水處理設施T01-03及T01-09有雜草,T01-06有雜物請清除。(3)T01-06相關機具設施(過濾加壓泵及活性碳吸附塔)及T01-07相關機具設施(加藥機)倘無使用,建請許可變更。(4)無加藥量紀錄,無污泥清運紀錄,無進流端水量每日紀錄,另查放流水量每日紀錄僅記錄至107年12月31日,無108年1月1日至查核當日或前一日之紀錄。二、綜上,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累計水量讀數及未依規定按次記錄、每月統計藥品量及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前述情事已分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及第16條第1項。三、廢水處理設施各單元及管線標示已限期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球場路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球場路二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