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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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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6-010004
- 處分日期
- 2017/01/06
- 違規日期
- 2016/02/01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2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6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申報貯存(寄倉於譽興有限公司)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聯胺」成分含量50至55%W/W,分別於104年間共78日之年運作總量達三百公噸以上或任一日達十公噸以上,未製作釋放量紀錄,並於105年1月31日前向本府申報前一年之釋放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2條第2項、第6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一一巷四六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