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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0-010099
- 處分日期
- 2021/01/13
- 違規日期
- 2020/08/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4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9年8月17日接獲通報於本市烏日區成功西路發現車輛駕駛人載運廢棄物(廢電線)棄置於前揭土地,經本局於當日22時5分派員至該處稽查確有發現遭棄置廢電線等廢棄物,續經本局函請車輛所有人指派當日駕駛人至本局環境稽查大隊第三股辦公室協助釐清事實,經貴企業社所屬員工至本局證稱當日確有駕駛車輛載運貴企業社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電線)至上開地號土地隨意丟棄,有關貴企業社未向本局申請相關廢棄物清除、處理相關許可文件,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4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第3款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健民里久居街八四巷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便行段555-1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