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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90001
- 處分日期
- 2017/09/04
- 違規日期
- 2017/01/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經查該址為新世紀豆將大王,稽查時營業中,該店正進行油炸作業,查油煙收集後經1台靜電式設備後排放至大氣,空污防制設備運作中,本次會同衛宇檢驗公司及於該店周界外下風處之適當量測地點採樣,並確認四周鄰近無其他餐飲業排出其他異味足以干擾或影響採樣檢測情事,俟檢測結果辦理後續相關事宜。本次採樣過程皆依NIEA採樣方式執行,並全程皆有拍照攝影存證。依據106年2月2日檢測報告(EP106A0147R)結果,已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標準值10,現場時測值為16,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依法告發,並限期於106年3月19日前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金門街二一五之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金門街215-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