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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達企業社

文號
40-109-040013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0/04/09
違規日期
2019/12/1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之立達企業社貯存廢電子電器(廢冷氣機、廢冰箱及廢電視機)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及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堵牆或其他必要措施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暨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2小時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淡水區鄧公路一二之二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二段21之7號 空地
統一編號
42238104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