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達企業社
- 文號
- 40-109-040013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0/04/09
- 違規日期
- 2019/12/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立達企業社貯存廢電子電器(廢冷氣機、廢冰箱及廢電視機)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及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堵牆或其他必要措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暨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2小時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鄧公路一二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二段21之7號 空地
- 統一編號
- 42238104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