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9-020053
- 處分日期
- 2020/02/20
- 違規日期
- 2019/11/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1月18日派員至港區30號碼頭執行稽查,稽查時發現車輛進行銅土運輸作業中,其運輸車輛以防塵網覆蓋貨箱,惟貨箱邊緣未延伸覆蓋至貨箱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記缺失4點;另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經該碼頭後線之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記缺失10點,以上缺失共計14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款及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暨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水景里景南巷一之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30號碼頭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