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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旺營造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100012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8/10/24
違規日期
2018/08/2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停止作為
違規情節
營造有限公司承攬斗六市水資源中心次氯酸鈉桶槽更換工程,於107年8月28日因作業不慎導致次氯酸鈉沿雨水道排出,污染北港溪流域(支流雲林溪魚群暴斃),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地1項地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復興二路三七巷八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復興二路三七巷八號一樓
統一編號
5359989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