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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50002
 
            
            
            
                
- 處分日期
 
                - 2024/05/02
 
            
            
                
- 違規日期
 
                - 2024/04/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並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1臺中市廢丙清字第0167號),發現貴公司堆置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貴公司未依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內容(無貯存場或轉運站)辦理廢棄物清除事宜,逕行堆置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局於113年4月24日前往複查,現場廢棄物已清除,不另限期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勤益里中山路一段二八二巷三弄一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青田段1066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