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3-050002
- 處分日期
- 2024/05/02
- 違規日期
- 2024/04/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並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1臺中市廢丙清字第0167號),發現貴公司堆置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貴公司未依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內容(無貯存場或轉運站)辦理廢棄物清除事宜,逕行堆置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局於113年4月24日前往複查,現場廢棄物已清除,不另限期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勤益里中山路一段二八二巷三弄一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青田段1066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