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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00058
- 處分日期
- 2019/10/22
- 違規日期
- 2019/09/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水溝 (工程名稱:臺北市北投區桃源段二小段23.24.82.83.87.88.106.120.126-2地號等9筆土地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水土保持計畫,建號:107建字第0157號;污泥污染雨水下水道)(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6,危害程度C=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里裕誠路一五○七之一號一九樓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稻香路161巷9號前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