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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00035
- 處分日期
- 2019/10/25
- 違規日期
- 2019/09/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9月20日派員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至高雄港63號碼頭集中查驗區會勘,發現貴公司報運進口貨物「Silicocon及Notebook computer…等 」一批(報單號碼:BD/08/294/A2186),查驗結果為廢電腦(E-0214)、附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E-0222)等,屬有害事業廢棄物之混合五金廢料,非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而輸入該批貨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7)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五五一號五樓之二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高雄港63號碼頭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