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園工程有限公司
- 文號
- 21-106-100007
- 裁罰機關
- 宜蘭縣
- 處分日期
- 2017/10/16
- 違規日期
- 2017/09/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於上述時間地點檢測黑煙污染度:42%超過法定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一、依據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1規定,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者,小型車每次新臺幣3,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排放粒狀污染物經儀器測定超過排放標準(82.07.01~88.06.30出廠之黑煙(污染度)標準40%)而未超過排放標準1.5倍者,每次新臺幣3,000元。 二、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第41條暨「使用中排放空氣污染物不定期檢驗辦法」第5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五結鄉季新村新店路一二四之四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
- 統一編號
- 54125554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