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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9-020003
- 處分日期
- 2020/02/05
- 違規日期
- 2020/01/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辦理本市六甲區「宸揚建設開發有限公司14戶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D108RE1012)缺失如下:1. 工地周界未全部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扣4點;2. 工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扣10點;3.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扣10點;4. 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致出入口嚴重髒汙且有土塊,扣10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3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3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原佃里安吉路一段二三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六甲區光明段812、812-1~812-11、936、936-1地號等14筆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