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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60010
- 處分日期
- 2023/06/21
- 違規日期
- 2023/06/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2年6月17日來函述明承攬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坐落於本市苓雅區光華一路34巷28號(林德官段一小段2302地號)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裝修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1年10月7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11A003125號拆除許可函,並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自行拆除完成,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麟洛鄉中華路一五八之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光華一路34巷2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