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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120012
- 處分日期
- 2022/12/05
- 違規日期
- 2022/09/2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市仁德區從事螺絲製造,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1)」,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1年9月28日督查,發現「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1)」未依操作許可證內容記錄111年9月1日至27日每日操作甲醇、丙烷、淬火油、氮氣及無水氨之使用量,顯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記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一份)。限改日期:111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及第4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三路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三路23號、開發二路20號、2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