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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隆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大寮廠

文號
20-106-01001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1/12
違規日期
2016/12/1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昭明里鳳林一路544號從事紙板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429-00號),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5年11月27日、28日及12月12日執行稽查時發現,貴廠M01製程尚有一座燃材鍋爐未依規定申請許可證,另於105年11月27日稽查當時該燃材鍋爐正進行操作中,前述違規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自文到之日起命M01製程之燃材鍋爐停工,並限於106年3月10日前向本局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限改日期:106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昭明里鳳林一路五四四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昭明里鳳林一路五四四號
統一編號
8341101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