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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德昌股份有限公司頭份中央門市部

文號
40-111-040021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2/04/18
違規日期
2022/04/1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頭份中央門市部(管制編號:K72A8371)屬總公司資本總額達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之連鎖速食店或餐館業(含其分店及加盟店),惟該門市部未取得主管機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頭份市合興里中央路五八三、五八五、五八七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頭份市合興里中央路五八三、五八五、五八七號
統一編號
1241116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