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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6-040013
- 處分日期
- 2017/04/26
- 違規日期
- 2016/12/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北辰環保企業社係本局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1027號),經查該車輛(車號:0202-L5)於105年11月21日清除臺北市轄之路德斯股份有限公司民生店產生之廢食用油120公噸至尤加利環保有限公司,並於網路申報之聯單編號:A34B312710500017點選接受,惟實際清除量僅為0.12公噸,雖於105年12月12日網路聯單錯誤說明係重量錯誤,但未於廢棄物清運出事業廠後2日內連線確認聯單不接受,並自確認不接受起1日內,請求該事業連線補正申報資料及再次連線確認聯單接受,並向臺北市政府報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5(1)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環河北路三段四六六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環河北路三段四六六號五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