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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8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6/30
- 違規日期
- 2022/05/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核其A015旋風分離器其壓差計12mmH2O,未符合操作許可證,實際操作值0.1~10mmH2O,已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現場告發,並請業者儘速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5月24日會同本府政風處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旋風分離器(A105)壓差計12cmH2O,已超過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值0.1-10cmH2O,顯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福興里南崗三路三○二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福興里南崗三路30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