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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3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3/11
- 違規日期
- 2019/01/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並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案經本局於108年1月12日12時45分派員前往臺中市霧峰區峰谷路旁土地稽查(霧峰區峰谷段75地號),現場查獲該公司於該址堆置一般事業廢棄物(廢木材棧板、廢木材混合物),有貯存及轉運之情事,未依本局核准之許可申請文件內容執行廢棄物清除業務。本案違規部分經本局於108年3月7日派員前往複查,現場廢棄物已清除完妥,認定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瑞城里塗城路三八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峰谷路旁土地(霧峰區峰谷段7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