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14-040005
- 處分日期
- 2025/04/10
- 違規日期
- 2025/04/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於113年6月、8月至12月未依「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8之規定,於每月10日前主動連線申報其前月之營運紀錄,包括其接受委託清除之來源、種類及描述、數量、 收受日期、方法、過程、使用清除機具及流向去處等資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鐵南路六段一一六巷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鐵南路六段一一六巷二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