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3-100001
- 處分日期
- 2024/10/01
- 違規日期
- 2024/06/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縣埔鹽鄉永昌段488地號設廠從事廢塑膠(R-0201)再利用作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十九)、再利用機構,惟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經本局派員於113年6月18日現場查證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4-020018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埔鹽鄉彰水路二段二三一之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埔鹽鄉永昌段488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