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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2-070050
- 處分日期
- 2023/07/04
- 違規日期
- 2023/04/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2年04月21日19時38分再會同竹山分局竹山派出所警員至竹山鎮加正巷(竹山鎮第一公墓路旁)稽查,發現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登記於永竟通運有限公司,車頭車牌KLK-8168 、子車HBC-1319)承載土石方、磚塊、混凝土塊並摻雜廢鋼筋、廢水管。2、嗣經駕駛人自述承載物來源台北市某處工地,惟查駕駛人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已違反廢等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6月17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瑞芳區員山子路員山巷一六之一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竹山鎮竹山鎮桂南段1072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