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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畜牧場

文號
30-106-050037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7/05/17
違規日期
2017/03/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225mg/L(放流水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915mg/L(放流水標準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並請於106年6月23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放流水水質檢測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裁處。限改日期:106年06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芳興段一九九、二OO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路平村路平路409巷7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