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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40012
- 處分日期
- 2020/04/29
- 違規日期
- 2017/01/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申報產出之廢棄物「廢布(D-0803)、有機性污泥(D-0901)、非有害性混合廢液(D-1599)及燃煤飛灰(R-1106)」分別於106年5月、6月、7月、8月及107年2月、6月、9月逾每月最大產出量10%,惟貴公司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變更,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2.106年2月22日產出之廢油混合物(D-1799)之申報時間早於聯單申報時間,惟貴公司申報資料與實際不符,應自廢棄物清除出廠後一日內連線補正申報資料,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榴中里石榴路三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石榴路31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