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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07001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7/07
違規日期
2017/06/1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靜電集塵器(A101)之接縫處未密閉,致廢氣逸散至大氣中,未能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及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正常運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湧光里平鎮工業區工業一路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10號
統一編號
2957110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