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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60017
- 處分日期
- 2025/06/11
- 違規日期
- 2025/05/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於114年5月19日11時0分派員至本市大社區尖山腳段1094地號土地(大社區大社路373巷15號)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進行露天燃燒廢木模板及廢木材,現場未設置污染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非水蒸氣)散布於空氣中,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大順二路四一七號七樓之四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尖山腳段1094地號土地(大社區大社路373巷1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