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福資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文號
- 41-106-041021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7/04/19
- 違規日期
- 2017/02/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市仁武區水管路三段506之1號場區內堆置廢輪胎、廢電子電器、廢資訊物品、廢照明光源及廢塑膠(含容器)等公告應回收廢棄物,且場區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上,屬應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之一定規模以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惟查該場址貴公司未向市府辦理登記。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自本裁處書送達翌日起30日內,向本局辦理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茂大街三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水管路三段506之1號
- 統一編號
- 54198922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